创荣通商株式会社将根据以下方针,努力妥善处理客户、合作伙伴以及员工等的个人信息与特定个人信息。
本公司将遵守《个人编号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妥善处理特定个人信息的指南(企业篇)》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对个人信息和特定个人信息进行妥善处理。
当本公司通过客户、合作伙伴或员工等直接提供的书面资料获取个人信息时,将明确告知其使用目的。
对于其他情况,本公司也将通知或公示其使用目的。
除事先获得客户、合作伙伴或员工等的同意,或法律允许的情况外,
本公司不会超出实现使用目的所需范围使用这些个人信息。
本公司将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个人信息泄漏、丢失或损毁,
并对客户、合作伙伴或员工等的个人信息进行妥善管理。
同时,本公司会对处理个人信息的员工进行适当监督,
若将个人信息委托给第三方处理时,也会监督委托方妥善管理信息。
除事先获得客户、合作伙伴或员工等的同意(包括在必要范围内的委托情况)或法律允许的情况外,
本公司不会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当客户、合作伙伴或员工等要求通知使用目的、公开、修改或停止使用其个人信息时,
本公司将在确认申请人为本人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本公司将在以下范围内使用合作伙伴等的特定个人信息。
源泉扣缴相关事务
扶养扣除(变更)申报表、保险费扣除申报表及工资所得者配偶特别扣除申报表的制作事务等
工资支付报告书制作事务等
工资支付特别征收相关的工资所得者变动申报书制作事务等
特别征收切换申请书制作事务等
退休金等领取者支付调书制作事务等
退休所得相关申报书制作事务等
财产形成住宅储蓄、财产形成年金储蓄相关申报书、申请书制作事务等
健康保险、厚生年金、企业年金申报事务等
国民年金第三号申报事务等
健康保险、厚生年金、企业年金申请·申诉事务等
雇佣保险、工伤保险申报事务等
雇佣保险、工伤保险申请·申诉事务等
除法律允许的情况外,本公司不会向第三方提供合作伙伴或员工等的特定个人信息。
本公司将针对个人信息和特定个人信息采取必要且适当的安全管理措施,防止泄漏、丢失或损毁。
同时,对处理信息的员工及委托方(含再委托方等)进行必要监督。
另,本公司已制定《个人信息·特定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本公司将指派负责人处理客户、合作伙伴及员工等的个人信息和特定个人信息,
并致力于持续改善,维持充分的安全管理体制。
